数学版2008年1月话题:该不该超越教材
“三角形三边关系”的磨课中,大家争论最多的就是呈现给学生的结论应是什么?教学中,有些老师用的是课本上的原话——“三角形中任意两边的和大于第三边”,而有些用的则是自己的理解——“三角形中较短两边的和大于第三边”。
前者认为:应尊重教材,因为编教材的专家肯定比较过优劣。作为规律,应该反映普遍规律才对。况且对于等边三角形,就不宜用“长短说”,不严谨。后者认为:他们是在分析教材和学生实际的基础上提出的,是对教材的超越。学生在做题时候应该进行方法的优化和提炼。超越教材、优化方法都是新课程所提倡的。
您同意哪一种观点?像这样的内容,您在教学中是如何处理的?
来稿(限1000字以内)请寄本刊编辑部殷现宾收。E-mail:yinxianbin@126.com。截稿日期:2007年11月1日。
(此话题由浙江海盐县实验小学俞海英老师提供)